城镇发展与改革处
城镇发展与改革处工作职责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小城镇综合改革和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小城镇建设的重大目标和相关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负责小城镇改革试点工作。同时负责吉林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