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负责开展产业扶贫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跨地区产业扶贫项目的实施;
2. 负责“雨露计划”工作;
3. 协调开展贫困家庭“两后生”职业教育工作;
4. 组织指导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提升和实用技能培训;
5. 指导贫困地区科技扶贫;
6. 负责旅游扶贫和光伏扶贫等工作;
7. 负责组织推动金融扶贫创新;
8. 负责小额信贷工作;
9. 指导开展贫困村互助资金工作;
10.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