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处工作职能
   信用处工作职能:负责规划、指导、协调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拟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建立和完善信用激励和约束机制;协调和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全省联合征信服务体系,推进信用体系平台建设,规范信用服务机构;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加强信用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