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18﹞6号)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全面推行“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标准”改革,研究出台《全面推行“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标准”改革的指导意见》,该意见已形成初稿,明确了编制区域节能报告,制定区域节能审查目录,实行分类管理等方面内容,依法开展全过程监管,进一步简化节能审查环节,优化节能审查流程,实现节能审查“只跑一次”,切实提升我省节能审查效率。目前正在履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等程序,拟于5月中旬上报省政府审定。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