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制定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特提明电[2017]2号)要求,省发改委、四平市党委和政府负责对吉林迎新玻璃有限公司新增平板玻璃产能问题进行整改。目前,已完成全部整改工作,按照《吉林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2018]13号)工作要求,现将整改任务、目标、措施、效果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若公示期内无任何异议,将上报吉林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申请销号。
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
“九、省发展改革委对控制过剩产能审核监管不严。2013年核准吉林迎新玻璃有限公司建设超白、超薄屏显基板及在线LOW-E镀膜玻璃生产线项目,包括4条日熔化量700吨的浮法玻璃生产线,截至督察时已建成两条,新增平板玻璃产能1150万重量箱。”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四平市党委和政府
责任人:省发改委、四平市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督导单位: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
整改目标:完成吉林迎新玻璃有限公司平板玻璃违规产能整改
整改时限:2018年8月底前
整改措施:
(一)省发改委严格执行国家化解过剩产能政策,履行好过剩产能项目审核把关职责。
(二)四平市政府监督该企业停止二期、三期工程开工建设。
(三)四平市政府负责对企业已建成的2条700t/d平板玻璃生产线进行整改,完成平板玻璃产能置换,履行产能置换程序,实现产能合规。产能置换完成后,加强日常生产监管。
(四)若该企业未按期整改到位,省发改委依法依规撤销吉发改审批[2013]428号文件,四平市政府负责责令企业停产,并监督执行到位。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履行好过剩产能项目审核把关。省发改委代拟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吉林省2017年本)的通知》并以吉政发[2017]17号文件印发全省。规定对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项目,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工作的实施意见》(吉政文[2014]22号),要求各地、各部门不得以其他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项目,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并合力推进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各项工作。省发改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化解过剩产能政策,未受理过剩产能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审批。
(二)停止二、三期工程开工建设。2018年1月24日,省发改委以吉发改产业[2018]47号文件要求四平市政府督导企业停止二期(2条700t/d在线LOW-E镀膜浮法玻璃生产线)、三期(1条600t/d超薄屏显玻璃基片生产线和可钢化LOW-E镀膜浮法玻璃生产线)工程开工建设。企业接受并承诺不再开工建设二期、三期工程。现场验收时,吉林迎新玻璃有限公司二期、三期工程预留用地未发现开工建设情况。
(三)实现产能合规。2018年5月28日,双辽市政府决定将双辽市原有840万重量箱闲置产能调剂给吉林迎新玻璃有限公司,并以《双辽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批准吉林迎新玻璃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的请示》(双政文[2018]80号)上报四平市政府。四平市政府以《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吉林迎新玻璃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的批复》(四政函[2018]141号)批复了双辽市产能调剂(划拨)方案,并在四平市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举报信息,无任何异议。
依据国家经贸委《关于吉林省双辽玻璃厂六机窑玻璃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国经贸改[1993]371号)、国家经贸委《关于吉林省双辽玻璃厂九机窑玻璃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国经贸改[1994]172号)、吉林省经贸委《关于双辽市玻璃厂关闭六机和九机窑玻璃生产线的批复》(吉经贸函[1997]113号)、《关于呈报双辽玻璃厂工艺技术改造500t/d浮法玻璃生产线项目建议书的报告》(双经字[1994]1号)、《关于呈报双辽玻璃厂垂直引上工艺改400吨级浮法玻璃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双经字[1994]5号)、《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工信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抑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有关情况的报告》(吉发改产业联[2013]594号)以及《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工作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4]22号)等相关文件,双辽市共有平板玻璃产能1442万重量箱,原属双辽老玻璃厂(国有企业)。双辽市政府通过整理历史产能档案,确认了双辽金垦玻璃有限公司占用602万重量箱产能,还有840万重量箱产能闲置。2012年12月18日,双辽市召开了关于引进河北迎新玻璃集团恢复建设浮法玻璃生产线的专题会议,批准继承原双辽老玻璃厂包括产能在内的相关资源,利用原有产能建设在线LOW-E镀膜玻璃生产线。由于当时国家没有出台具体的产能置换方案,双辽市政府没有履行产能调剂(划拨)程序。
按照国家规定的平板玻璃熔窑产能换算表计算,吉林迎新玻璃有限公司现有2条700t/d生产线核定年产能应为840万重量箱,与双辽市闲置产能相匹配。反馈问题中提到“新增平板玻璃产能1150万重量箱”,经了解,应为企业上报统计局的2016年生产统计数据,其中包含2015年末结转产量。
三、验收意见
经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省发改委联合专项督查,吉林迎新玻璃有限公司新增平板玻璃产能整改工作通过验收。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