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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政职权类: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平台(省工程实验室、省工程研究中心、省大企业双创平台、百强创新企业等)认定
时间:2017-11-28 15:39:00 来源: 字体大小:
、百强创新企业等)认定
二、法律法规依据:
1.《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吉发〔2015〕23号);                                                       2.《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十二五”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规划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4〕2号)。
三、办理条件:
符合省发展改革委下发文件要求
四、申请材料:
项目申请报告
五、办理程序:
1.受理:按照受理范围和申请单位提供的资料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2.材料审核:对已经受理的申请,交由高技术处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如需组织专家评估论证的委托有关机构组织并出具相关结论(不计入审批时限);
3.起草确认文件:通过对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的审核,依据专家评审意见拟定确认名单后起草文件;
4.会签核签:办理人员起草文件后交由高技术处处长、主管副主任、委主任核签;
5.编号用印:审批办编号用印,形成正式文件;
6.发放文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申报单位取件。
六、审批时限:15个工作日。
七、审批数量:不限。
八、收费标准:不收费。
九、办事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省政务大厅负一1层3号窗口
十、联系电话:0431-82752885
十一、联系人:
十二:流程图:见附件3.4
附件3.4.doc